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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东一特大走私贩卖毒品案4名涉案人被判重刑
作者:于力   发布时间:2009-04-20 10:49:54


    辽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日前对“8.18”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件作出一审判决。被告人金松男、金浩哲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白元雨犯走私、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卢钟哲犯走私、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

    2008年8月18日,辽宁海警二支队组织精干警力,经过昼夜摸排和蹲坑守候,成功侦破一宗特大走私、贩卖、运输毒品案,抓获金松男等4名犯罪嫌疑人,缴获冰毒987克。2008年11月22日,海警支队以走私贩卖毒品罪将该案移送丹东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司法机关办案人员经过近5个月的调查审理,查明金松男等4名犯罪嫌疑人非法走私、贩卖冰毒的全部犯罪事实,并确认其行为已构成走私、贩卖毒品罪,依法进行了判决。



来源: 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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