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电梯调试员“以牙还牙”盗窃同行电梯电脑板被判刑
作者:蒋慧   发布时间:2009-04-21 16:01:28


    只因自己负责调试的电梯电脑板屡次被窃,王强、吕胜为弥补损失,以牙还牙将贼手伸向他人的电梯电脑板。近日,上海市松江区人民法院以盗窃罪分别判处王强和吕胜有期徒刑各1年9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王强和吕胜都是外来务工人员,经历了几次求职失败后,终于在某电梯安装公司成了电梯调试员。有了固定工作和收入,两人的生活也有了起色。可是好景不长,近几个月来,王强和吕胜负责调试的电梯的电脑板屡次被盗,但始终未抓到小偷。根据公司的规定,电梯的电脑板损坏或灭失均由负责调试的员工来赔偿。因此,王强和吕胜连续几个月都赔钱,这使的本来就不丰厚的收入更加相形见绌。几次下来,王强和吕胜的心态发生了变化,别人能偷我的电脑板,我为什么不能拿别人的,于是,两人经过预谋,决定去“拿”别人负责调试的电梯的电脑板备用,以防日后自己的再被偷。

    2009年1月7日下午,两人拿着工具溜进一个在建小区,在电梯控制箱内窃得电梯电脑板十块,经鉴定,价值1.72万元的。当他们拿着电脑板正准备离开时,被工地施工人员当场抓获。

    法院认为,两名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结伙窃取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两名被告人能自愿认罪,故酌情从轻处罚,据此,法院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