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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相亲顺手盗窃5600元 被判缓刑并处罚金
作者:程实 丁伟 发布时间:2009-04-22 14:49:27
在与他人相亲之时,乘人不备实施盗窃。日前,安徽省利辛县人民法院对这起盗窃案作出判决,判处被告人耿美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万元。
2008年6月21日上午,被告人耿美通过涡阳县一家婚介所介绍,到利辛县纪王厂乡周庄与被害人周某见面相亲。下午3时许,被告人耿美趁周某出门之机财,将周某放在柜子里的5600元盗走。6月26日,涡阳公安机关将被盗现金5000元返还给周某。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耿美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应予惩处,遂依据刑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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