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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年拜师学“盗术” 师徒同领刑
作者:周建    发布时间:2009-04-23 16:20:06


    近日,安徽省固镇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被告人小运(化名)为学扒窃竟拜师学艺,最终与师傅一起被送进班房。

    1987年出生的小运平时游手好闲,总想不劳而获,偶尔一次机会通过朋友认识了一位惯偷被告人老祥(化名),遂拜老祥为师让其传授扒窃技巧。老祥便向小运传授盗窃摩托车及自行车的作案方法,并提供作案工具,约定小运所偷的摩托车要交给老祥处理。2008年4月到6月间,被告人小运在被告人老祥的指使下窜至固镇县、宿州市等地盗窃12起,盗窃摩托车和自行车总价值15000余元。2008年7月10日,被告人小运在宿州市行窃时,被当地警方抓获。

    固镇县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老祥、小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盗窃罪。鉴于被告人老祥在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是累犯,应当从重处罚。被告人老祥、小运归案后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他人,均属有立功表现,可以从轻处罚。遂判处被告人老祥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五千元;判处被告人小运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八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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