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为取回父亲骨灰 弟弟将表姐告上法庭
作者:郭玮   发布时间:2009-05-07 16:42:02


    2009年3月,一直与母亲共同生活的黄先生得知久未联系的父亲已经去世三年,为让父亲入土为安,黄先生要求表姐将父亲的骨灰还给自己,遭到表姐的拒绝。黄先生将表姐告上法庭,要求法院判决表姐向自己交付父亲骨灰的保存单据。日前,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已经正式受理了此案。

    原告黄先生诉称:1983年8月20日,经崇文区人民法院判决,原告父母离婚,原告跟随母亲共同生活,之后,一直未能与父亲黄先生联系。2009年3月,原告向父亲单位了解父亲去向,方才知道父亲已经于2006年8月过世,骨灰火化后保存在怀柔殡仪馆。原告同父亲所在单位接洽后,希望能够让父亲入土为安,却被单位告知,父亲骨灰保存单据已经由自己表姐取走,通过和表姐联系,希望能取得单据将骨灰安葬,但表姐一直拒绝给付。为了使死者能够安息,向法院起诉要求表姐交付父亲骨灰的保存单据。

    此案正在法院的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