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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行不轨遭反抗 为掩盖罪行杀害一家三口
作者:宛荣鑫 李媛   发布时间:2009-05-13 10:13:12


    55岁的靳福来欲对一女行为不轨遭到反抗,靳福来竟先后将其全家杀害,事发后意图纵火焚尸,本网今日获悉,此案已被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受理。

    公诉机关指控,靳福来于2008年8月5日9时许,到密云县溪翁庄镇陈某(女,殁年18岁)的家中,对陈欲行不轨。遭到陈某的反抗后,靳福来遂用菜刀将陈杀死,并将尸体肢解。当日11时许,被害人陈某的父母先后回到家中,靳福来唯恐罪行败露,持菜刀将二人杀死。靳福来作案后企图毁尸灭迹,于8月8日0时许再返案发地,用准备好的高度白酒洒在陈等人的尸体上,打开煤气罐阀门将火点燃,意图纵火焚尸,烧毁现场。

    公诉机关认为,靳福来,无视国家法律,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三人死亡,为毁尸灭迹故意纵火,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性质及其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杀人罪、放火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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