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妹妹将母亲遗产用于炒股 姐姐诉求分割财产
作者:李异   发布时间:2009-05-16 10:30:14


    因妹妹李平将母亲44万元的遗产用于炒股,姐姐李梅将其告上法庭,要求依法分割财产。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李梅诉称,父母生前购买了位于丰台区某处的一套房屋。父亲去世后,母亲于2008年3月将该房售出,得到售房款44万元。李平将该笔款项全部投入其个人股票账户用于炒股,自己作为子女也有权继承该笔遗产,故诉至法院,要求依法分割该44万元。

    李平辩称,姐姐李梅离婚后就搬去和母亲同住,但是同住期间,对母亲未尽赡养义务,所以母亲才一气之下委托她将该房出售,后来母亲看到她炒股赚了不少钱,就让她将售房款也投入股市。当时正值奥运会前期,她认为借奥运之风,炒股一定可以赚钱,就同意了母亲的要求,但是该笔款项投入股市后,不但没有赚钱反而一路走跌,现在股票市值已不足一半,由法院依法判决。

    本案将择期宣判。(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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