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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报复出租车司机 杀人抛尸被判死刑
作者:唐敏 陆雷毅   发布时间:2009-05-22 16:15:47


    因为小事与出租车司机发生争吵,竟将司机杀死抛尸,今天上午,报复杀害出租车司机的罪犯李红江被广西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死刑。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3月31日晚,被告人李红江因琐事与出租车司机莫某发生争吵,而产生报复杀害莫某的念头。2007年4月1日晚,被告人李红江携带两根绳子窜到广西罗城仫佬族自治县城区寻找莫某,11时许,发现莫某停车在红城宾馆前的巷道内,趁莫不备将莫推进驾驶室内,用绳子将莫勒死,尔后抛尸。随后,李红江偷走莫某的手机等物品后,驾车潜逃。4月2日上午9时许,被告人李红江驾车途经国道323线广西合山市二级路段时,因无证驾驶被交通警察查扣车辆,李红江弃车继续逃跑。2007年4月24日被抓获归案。

    河池市中级人民法院在一审审理认为,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遂根据被告人李红江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李红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一审判决后,李红江不服,提出上诉。经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最高人民法院经复核,核准判处罪犯李红江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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