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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赌徒为还赌债绑架幼童勒索巨款获重刑
作者:潘伟明   发布时间:2009-06-10 16:15:06


    6月9日,湖南省武冈市人民院依法对被告人刘谋政、于湛、喻强绑架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并当庭予以宣判,判处被告人刘谋政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二万元,对被告人于湛、喻强均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一万元。

    法庭经审理查明:被告人刘谋政因赌博欠下巨额债务,企图铤而走险绑架他人勒索现金用以还债,于湛、喻强积极响应。经密谋,三被告人确定以经营摩托车销售的老板三岁的孙子林某作为绑架对象。随后,今年3月20日下午,三被告人在受害人林某由奶奶从幼儿园接回家的途中,强行将林某从其奶奶身边抱走,随后开车送往事先准备好的租房里。三被告人多次打电话威胁、要挟小孩亲属,索要现金150万元。被告人刘谋政在前往取赎金途中被公安机关抓获。随后,公安机关在刘谋政的协助下,将被告人于湛、喻强抓获,将人质安全解救。

    法庭认为,三名被告人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构成绑架罪,三被告人公然在公共场所劫持人质,索要赎金数额特别巨大,影响极坏,不能认定为绑架罪情节较轻,遂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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