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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孟连县两任原县委书记受贿案公开审理
作者:刘德安 冯琳   发布时间:2009-06-14 15:35:36


    6月11日至12日,云南省普洱市中级法院相继公开审理了孟连县两任原县委书记胡文彬、刀立富受贿,孟连县财政局原局长刘宏贪污、挪用公款以及普洱市财政局原副局长朱德兴贪污、受贿、滥用职权4起案件。

  普洱市检察院指控:2003年至2008年5月,胡文彬利用担任思茅地区体育局局长、孟连县县委书记的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47万元、美元2000元。1999年至2008年,刀立富利用担任孟连县县长、县委书记、普洱市市长助理等职务之便,非法收受贿赂人民币53.6万元。

  2005年至2008年,刘宏利用职务之便,通过用公款为个人购买“班顺茶厂”,侵吞公款28.63万元,个人决定拨入或协调拨入1897.31万元国有资金进入其个人所有的“班顺茶厂”;6次将孟连县财政局县乡企业开发公司共计575万元借给其个人所有的“班顺茶厂”使用。2003年至2008年期间,朱德兴利用职务之便,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先后将公款12.85万元占为己有;超越职权,导致150万元的国有资金无法收回;先后多次收受贿赂共计33.1万元。

  对这4起案件,法院将择期宣判。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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