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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TEL”起诉燕莎商城商标侵权
作者:何暄   发布时间:2009-06-23 09:54:32


    北京著名的燕莎友谊商城正遭遇一场商标侵权纠纷。“CASTEL”商标的权利人和商标被许可人诉至法院,请求燕莎商城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自己经济损失50万元。本网今日获悉,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该案件。

     商标权利人李某和商标被许可人班提酒业有限公司共同诉称:李某是“CASTEL”商标的权利人,该商标被核定使用范围是酒类产品。李某通过签订合同,许可班提酒业有限公司以独家形式使用该商标。李某和班提酒业有限公司发现燕莎友谊商城所销售的几种法国葡萄酒的商标是“CASTEL”,认为其侵犯了自己的商标权,请求法院追究商品销售者燕莎友谊商城的侵权责任,判令燕莎友谊商城停止销售侵权产品,并赔偿其经济损失50万元。

    燕莎友谊商城则答辩称其销售的被控侵权商品均来自于多家供货商,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据,因此,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目前,本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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