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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斯卡图片展“小金人背后的故事”引发合同纠纷
作者:李鸿光 发布时间:2009-07-03 14:41:37
每年6月举办的上海国际电影节,吸引着五大洲各国导演、演员等专业同行前来参展交流及观摩学习。上海阅霖贸易有限公司在签署刊登电影节广告合同后,却未支付承诺的人民币30万元,被上海国际电影节办公室告上法院。近日,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判决由阅霖公司支付电影节办公室价款30万元。
2008年5月21日,国际电影节办公室与阅霖公司签订合同,约定在2008年6月第十一届上海国际电影节期间,邀请阅霖公司共同举办“小金人背后的故事――奥斯卡360度图片展”。双方约定,国际电影节办公室以阅霖公司LOGO(Rey Castillo)加活动名称方式体现,在《完全电影手册》中为该公司刊登一页广告;在展出图片的文字下方、剪彩仪式邀请函中印上LOGO;阅霖公司宣传单随邀请函一并发放;将阅霖公司的红酒作为图片展指定红酒、阅霖公司享有指定红酒称号;为阅霖公司在图片展现场,提供品牌宣传展示区和策划四场专场活动等。阅霖公司则向国际电影节办公室提供现金30万元;提供200瓶红酒为图片展开幕酒会用酒、300瓶为酒会来宾礼品;30万元付款期限和方式,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支付。合同约定争议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国际电影节办公室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随着上海国际电影节开幕,“小金人背后的故事――奥斯卡360度图片展”如期举办。国际电影节办公室在开幕式及图片展上均加上阅霖公司LOGO(Rey Castillo),在《完全电影手册》中也刊登阅霖公司代理的红酒(Rey Castillo)广告一页,并提供品牌宣传展示区。阅霖公司按约向举办方提供了500瓶红酒,用于图片展开幕式酒会和礼品,但没有支付专场活动服务费30万元,导致四场专场活动也未能举办。2008年12月底,国际电影节办公室起诉到法院,要求阅霖公司支付30万元及逾期利息。 法院认为,国际电影节办公室与阅霖公司属服务合同关系,阅霖公司没有按约支付服务费30万元构成了违约。合同约定四场专场活动费,应由阅霖公司支付,而该公司未支付该笔费用,举办方有权拒绝相应的履约。鉴于阅霖公司经合法传唤未到庭应诉,遂法院作出了阅霖公司败诉的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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