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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代表“空手套白狼” 开空头支票10.4万元获刑10年
作者:杨克元   发布时间:2009-07-09 16:51:06


    法人代表陈文兴采用签发空头支票的手段,骗取10.4万元木材的行为已构成票据诈骗罪,今天,他被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作出有期徒刑10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并处罚金5万元;并责令其退赔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经济损失10.4万元的一审判决。

    2005年底,福建省莆田市中年男子陈文兴借用他人的身份证注册成立了上海健呈建材有限公司,并自命法定代表人。

    2006年11月,陈文兴来到闵行区江川东路491号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在明知自己公司帐户内无资金的情况下,仍签发了支票,在骗取上海某木业有限公司价值10.4万元的木材后逃逸,后将所骗木材销往象山一工地。到案后,陈文兴交代当时用一张公司票面金额为10.4万元的空头支票作了抵押。

    法院经审理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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