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被控乱拳殴死女友 男友庭上称"只是开玩笑"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09-07-14 15:55:02


    今年27岁的张朋被控乱拳殴死女友赵某(殁年20岁),今天上午在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张朋当庭称:“我们是男女朋友,我跟她开玩笑。”

    张朋是河北省涿州市人,曾因犯抢劫罪于2003年1月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06年8月8日裁定释放。

    起诉书指控,被告人张朋于2008年12月24日10时许,在北京市宣武区某地下室赵某的暂住处,因感情问题与赵某发生冲突。张朋遂扼压赵某的颈部并对赵某的上腹部、左肋部等处拳打脚踢,造成赵某的肝脏、脾脏破裂,致使赵某因机械性窒息合并失血性休克死亡。

    公诉人认为,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张朋的刑事责任。

    在法庭上,张朋否认了起诉书的指控,他表示自己没有殴打赵某。据张朋供述,2008年4月,他认识了在北京做销售的赵某,两人很快成为男女朋友。张朋称,后来他去良乡、顺义打工,赵某也换了工作,两人很久没有见面。2008年12月23日,张朋找到许久没有见面的赵某,他说赵某当时很高兴,带他去了在宣武区某地下室赵某的宿舍。谁知一到宿舍赵某就叫了很多同事打他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情只好逃跑。张朋说,他找了家网吧待了一夜,12月24日想到马上要过圣诞节了,张朋就又去了赵某住的地下室。

    张朋称,赵某不给他开门,他就想和赵某开玩笑,踹门而入。两人在屋内又发生争执,张朋说自己觉得赵某就是在假装生气,所以自己也和她开玩笑,掐她脖子,没想到赵某慢慢就不动了。看到赵某躺着不动了,张朋不但没有施救,反而戴上手套给赵某洗了脸,随后逃之夭夭。第二天就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