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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两工作人员贪污被判刑
作者: 韦韫 发布时间:2009-07-22 16:08:38
日前,由上海市青浦区检察院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瞿菊珍、瞿芳英涉嫌贪污一案,经青浦区人民法院审理,法院一审以被告人瞿菊珍、瞿芳英犯贪污罪,各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2006年、2007年,被告人瞿菊珍、瞿芳英利用被告人瞿菊珍在青浦区就业促进中心劳动力资源管理科负责招退工登记备案及受理网上招退工等的职务便利,虚假录用20余名失地镇保无业人员、并伪造用工协议等虚假的申请材料,骗得由青浦区香花桥街道社区服务中心及青浦区赵巷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发放的对企业吸纳失地镇保无业人员的奖励金及社会保险补贴费共计人民币48480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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