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民商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售公司共用广告图片 “麦考林”告“红孩子”侵权
作者:果辉   发布时间:2009-08-05 09:35:24


    认为未经许可擅自使用广告图片,上海麦考林国际邮购有限公司以侵犯著作权为由,将北京红孩子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索赔。近日,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受理了此案。

    麦考林公司和红孩子公司均为大型网络销售公司。原告麦考林公司诉称,红孩子公司未经许可,使用其聘请专业模特为商品“纤体魔棒”拍摄的广告图片,上述图片曾发表在2009年春号《麦考林健康美丽》杂志和其经营的麦网。麦考林公司表示,他们曾致函要求红孩子公司停止使用,但红孩子公司对此未予处理,故诉至法院,请求法院确认红孩子公司的使用行为侵犯其享有的图片的著作权,就该行为公开致歉,并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6万元。

    目前,该案件正在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