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彝良逆子砍死双亲辱尸 庭上供认不讳
作者:颜枝洪   发布时间:2009-08-14 14:09:35


    发生在云南省彝良县的残忍杀害双亲、肢解后煮熟喂猪一案曾轰动一时。8月12日,昭通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彝良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此案。

    昭通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彝良县海子乡新营村的被告人杨古伦,在妻子带着三个女儿离家出走后,便与父母一起搭伙吃饭。杨古伦不仅没有检点、反省自己的行为,反而在生活上依赖年事已高的父母,表现出消极、懒散的生活态度,并一直不满老人伙食节俭。

    2008年11月6日晚,杨古伦因家庭琐事与父亲发生争执抓打,在抓打过程中,杨古伦持菜刀将其父当场砍死,随后又将看见其实施暴行的母亲砍死,并对二人尸体进行肢解,将尸骨和内脏焚烧,尸块煮熟后喂猪。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杨古伦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令人发指的行为足以表明本案情节特别恶劣、手段特别残忍、后果特别严重,并以极端、变态的行为处理尸体,在当地传得沸沸扬扬,人们对此行为纷纷表示痛斥、唾弃与愤怒,社会影响极坏。根据《刑法》第232条之规定应从重处罚,以顺民心、平民愤。

    由于被告人杨古伦没有能力请律师为其辩护,昭通中级人民法院指定彝良苍峰律师事务所律师为其辩护。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法庭质证等法定程序,被告人杨古伦对公诉机关出示的证据无异议,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庭审结束后,审判长宣布本案合议后将择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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