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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一街道副主任受贿22.5万元获刑8年半
作者:曾祥生 冯建   发布时间:2009-08-18 13:45:35


    由浙江省奉化市检察院立案侦查并提起公诉的奉化市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原副主任江志鹏涉嫌受贿罪一案,法院近日做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江志鹏有期徒刑8年6个月。

  2004至2008年,江志鹏在担任奉化市萧王庙街道办事处副主任期间,利用分管城建工作的职务之便,多次非法收受辖区公路工程承包人张某、陈某和黄某的贿赂共计人民币22.5万元,并为上述3人在工程监管、工程款拨付等方面谋取利益。案发后,江志鹏亲属代为上缴了全部赃款,且有立功情节,法院遂作出了以上判决。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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