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网友会面见财起意 麻醉抢劫法不容情
作者:周军   发布时间:2009-08-19 14:36:07


    8月19日,江西省弋阳县人民法院对以麻醉为手段,抢劫他人财物的的邓建波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10000元。

    2009年4月11日凌晨0时左右,被告人邓建波从浙江省义乌市来到江西省弋阳县同网友周某会面。二人碰面后,被告人邓建波从路边小店购买了两瓶饮料。

    随后,被告人邓建波与周某来到弋阳县某宾馆311房入住休息,在房间内,被告人邓建波趁周某洗澡之机,拿出事先准备的一粒“安定”片剂用牙齿咬碎后,放入周某喝的饮料中。周某洗完澡喝了饮料后,不久药性发作失去知觉。被告人邓建波趁周某熟睡之机,将周某脖子上戴的价值人民币6450元黄金项链、价值人民币1000元的手机和现金人民币500元抢走,然后逃离了现场。

    5月5日,被告人邓建波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被告人邓建波归案后已全部退赃。

    法院认为,被告人邓建波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药物致人熟睡后抢劫财物,价值人民币7950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鉴于被告人邓建波归案后认罪态度较好,且已全部退赃,有悔罪表现,依法可酌情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2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