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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蚌埠原地方海事局长因受贿罪获刑十年
作者:吴贻伙 王小琴   发布时间:2009-08-21 13:51:36


    记者今天(20日)从安徽省蚌埠市检察院获悉,在本单位办公楼工程开标前向投标者透露标底的蚌埠市地方海事局原局长韩志良因犯受贿罪,日前被该市龙子湖区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韩志良不服,目前已经提出上诉。  

  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蚌埠建工集团第十项目部副经理杜某(另案处理)得知蚌埠市地方海事局要建新办公楼,便通过朋友认识了时任局长的韩志良,表示希望承接该工程,并许诺如工程中标,将按工程总造价的2%至3%给予好处费。同年底,韩志良向杜某借款45万元用于购房。2008年1月中旬,蚌埠市地方海事局新办公楼工程开标前,韩志良向杜某透露了标底,使得杜某如愿中标。2008年4月,韩志良将自己一张45万元的存单、存单密码和个人身份证交给杜某,以归还借款。杜某取走35万元,余款10万元作为好处费送给了韩志良。

  法院一审认定,韩志良利用职务便利,在涉及海事局新办公楼工程招标、制服定制业务以及与其有隶属关系的下属职位晋升等方面,非法收受多人贿赂款物折合人民币共计18万余元,并为他人谋取利益。案发后,韩志良退缴了全部赃款。法院综合全案,作出了上述判决。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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