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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万元开路 陆良40吨罚没烟叶重新流入市场
作者:区倚 黄云坤 发布时间:2009-08-25 10:26:59
贪图从不法经营中获利,云南省陆良县的伏某竟多次行贿国家机关工作人员。8月25日,陆良县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积极上缴部分非法所得且在庭审中自愿认罪等悔罪表现,法庭以行贿罪从轻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法庭审理查明:2008年2月伏某得知陆良县烟草专卖局将销毁大量罚没烟叶,遂向陆良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科长等(另案)行贿人民币8万元,并获准销毁259吨罚没烟叶;后又先后四次向陆良县烟草专卖局专卖科监销员(另案)行贿人民币10万元。在罚没烟叶销毁过程中,40余吨应当销毁的罚没烟叶被伏某等人倒卖,获取非法利益50余万元。 2008年12月至2009年1月期间,伏某在与陆良县林业局进行核桃苗供销活动中,两次给予时任陆良县林业局局长(另案)贿赂款人民币6.5万元,致使在未进行公开招投标、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被获准向陆良县林业局销售核桃苗48万余株,获取利益。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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