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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包商2.4万砸出工程验收结算一路绿灯
作者:刘伟良 汪明卓 发布时间:2009-08-26 14:31:43
一承包商在工程承包中,为方便验收、结算,多次行贿国家工作人员。8月25日,湖南省攸县人民法院鉴于被告人阳某认罪态度较好等悔罪情节,以行贿罪判处被告人阳某有期徒刑一年,宣告缓刑二年。
2006年以来,被告人阳某先后承包了原攸县高和乡中学科教楼、菜花坪镇计生大楼等工程。为了自己承包工程的验收、结算等环节得到照顾,被告人阳某先后多次以各种名义送给时任攸县高和乡乡长、党委书记及菜花坪镇党委书记的杨某(另案处理)现金共计24000元。为此,杨某为阳某的工程的验收、工程款结算等方面均开了绿灯。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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