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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名换姓去作案 新账老账一起算
作者:卓茂华 殷大翅 发布时间:2009-09-17 10:07:32
9月12日,江西省上栗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以假姓名隐瞒以前所犯罪行的被告人梁忠兵故意伤害案。
因纠纷,被告人梁忠兵与被害人吴某发生矛盾,梁忠兵决定对吴某进行报复。2001年1月19日下午,梁忠兵窜至吴某家中,使用菜刀将吴某砍伤致轻伤甲级,之后,易名潜逃。 2008年3月4日,被告人梁忠兵化名“梁兴业”在外逃亡达七年,又犯抢劫罪,被深圳市罗湖区公安机关抓获,在接受讯问和法院审判时,梁忠兵均未供述其真实姓名。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以“梁兴业”的名字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判决生效后,梁忠兵以“梁兴业”的名字在广东省武江监狱、新疆监狱服刑。服刑不到一年,“梁兴业”即被发现与在逃犯梁忠兵十分相似。后经上栗县公安局和当地监狱的深入调查取证,梁忠兵承认其以假姓名隐瞒犯罪的事实。 2009年5月上栗县公安局将梁忠兵逮捕,并押解回上栗受审。上栗法院遂以梁忠兵犯故意伤害罪与抢劫罪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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