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建筑工地保安队长伙同队员多次监守自盗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09-10-10 14:44:43
21岁的山西人焦某,原是一建筑工地的保安队长,本应负责工地安全的他,却伙同保安队员张某等人干起了监守自盗的勾当。他们分多次盗窃工地近7吨钢筋及螺栓等材料,共价值人民币8万余元,检察机关以盗窃罪对二人提起公诉。今天上午,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2008年11月至2009年1月29日期间,被告人焦某、张某伙同侯某、向某等人(均另案处理)在本市丰台区郑常庄西府颐园工地,先后多次盗窃工地内的钢筋、螺栓等建筑材料,经鉴定物品共价值人民币84087元。 庭上,焦某和张某对于盗窃的事实表示认罪,但是二人均称起诉书中所指控他们盗窃钢筋、卡扣等材料的数量与实际不符。焦某没有请律师为自己辩护,也没有做最后陈述。张某在最后陈述中表示,自己曾经当过兵,到工地当保安才一个多月,一时糊涂做了错事,触犯了国家的法律,对不起家人和被盗单位。现在很后悔,希望法院对自己从轻处理。张某的辩护人表示,张某在该案中作用轻微,应认定为从犯,张某的认罪态度也比较好,且起诉书指控的盗窃价值认定的比较牵强,希望对张某从轻处理。 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