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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职介收押金诈骗40人 躲避追讨打一枪换一炮
作者:雪洁 发布时间:2009-10-13 09:36:21
29岁的郑某,以招聘打字员、抄写员,但需先收取押金为手段,在北京市丰台区、宣武区等地进行诈骗,骗取40名受害人共计1万余元。近日,丰台区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9个月,并处罚金4250元。
2008年8月4日至2009年4月17日间,被告人郑某在本市丰台区信诚佳捷人力资源顾问有限公司、丰台区隆发伟业(北京)人力资源管理顾问有限公司等地,以招聘打字员、抄写员为名,但需先收取押金为手段,骗取40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1万余元。 庭上,郑某对于检察机关的指控事实全部予以认可,对自己的行为十分后悔,并愿意退赔被害人的损失。据他交代,他是通过从办照公司购买营业执照及复印其他公司营业执照等方式,以这些公司的名义在互联网、报纸等媒体上发布招聘信息进行行骗。为了躲避受害人的追讨,他还采用“打一枪换一炮”的方式,不断变化公司地址和名称。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郑某无视国家法律,使用欺骗手段骗取公民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应予处罚。鉴于被告人郑某认罪态度较好,并能积极退还赃款,故法院酌情予以从轻处罚。对于此判决,郑某没有提出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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