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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生病欠下大窟窿 孝子托人办理医保骗费
作者:石中原   发布时间:2009-10-14 10:24:47


    面对为母亲治病花费的巨额医疗费,一男子动起骗取农村合作医保资金的邪念。在已按规定报销部分医疗费的情况下,又假借他人身份重复办理医保手续实施诈骗。因行为败露,最终钱未诈骗到手,却被判处了刑罚。

    现年33岁的被告人白亮,系安徽省颍上县慎城镇无业人员,其母亲刘珍因患脑出血于2008年2月到医院抢救治疗,先后支出医疗费15.09万余元。由于刘珍已参加了城镇居民医疗保险,2008年4月,白亮为其母亲从该县医保办按比例报销药费2.92万元。虽然报销的这些药费让其缓下一口气,也解了一点燃眉之急,但面对巨额债务,白亮依然感到走投无路。

    抱着病急乱投医的念头,白亮动起诈骗医保费的脑筋。既然其母已在本地参保,如要重复报销医保费用,只能到其他村利用虚假身份参保。为此他找到朋友谢某帮忙,谢某又托乡下农村亲戚绳某,绳某又安排本村的文书苏某,借其村里正在办理村民参加新农合医保的机会,将白亮母亲刘珍的名字填上。

    苏某接受任务后,也未多想,便应承下来。但要把事情办妥,让人看不出破绽,还真让苏某动了一番脑筋。因为刘珍不是本村的户口,如在本村参保,就需借用本村户主的名义,成为本村的家庭成员。于是苏某想到岳父谢某,由于岳母已经去世20多年,如将刘珍虚列为岳父家成员,则会神不知鬼不觉的顺理成章。受人之托的苏某随后便将刘珍的照片及资料,以岳父谢某之妻的名义办妥了医保手续,并领取了刘珍的就诊证。

    按照刘珍新办的农合医保医疗费报销标准,2008年最高额可以报销6万元。同年4月,被告人白亮又将其母亲刘珍住院费票据等手续提供给颍上县农合办,随后便从该县医院再次领取了5127元的医疗补偿款。余下的54873元医疗费补偿款经过审批后,由该县新农合医保结算中心工作人员按刘珍办证地址通知村干部转告刘珍前往领取,因当地无法找到刘珍这个人而导致事情败露。

    同年6月15日,白亮将已骗取的5127元医疗补偿款退回。同年7月23日颍上县医保中心报案后,同年10月28日白亮被公安机关传讯到案,主动交待了犯罪事实。

    2009年7月15日,一审法院经公开审理,以被告人白亮构成诈骗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6000元。白亮不服提起上诉,且在二审期间主动缴纳罚金6000元。

    阜阳中院终审认为,被告人白亮为达到重复报销其母医疗费的目的,通过非法手段骗取新农合资金,其行为构成诈骗罪。鉴于其诈骗主因系为其母亲治病负担巨额医疗费,主观恶性较小,且其中的5.48万余元诈骗未遂,主动全部退赔到手赃款,积极缴纳罚金,认罪态度较好,确有悔罪表现,遂于近日依法改判其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宣告缓刑二年。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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