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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一卫生院院长买设备吃回扣获刑3年
作者:张寅龙   发布时间:2009-10-28 14:52:44


    10月26日,河南省开封县人民法院审结原开封县八里湾卫生院院长、人大代表孙继生受贿案,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孙继生,开封县人,原任开封县八里湾卫生院院长,开封县第十二届人大代表。孙继生因涉嫌受贿于2009年6月4日被开封县公安局刑事拘留,同年年6月18日被开封县公安局逮捕。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5月至8月,孙继生利用担任河南省开封县八里湾卫生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其单位购买CR设备的过程中分两次收受CR设备供货商河南中和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程远顺现金60000元(一次20000元,一次40000元),为程远顺在销售该设备等方面予以帮助。案发后,赃款已退出。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孙继生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孙继生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属立功,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案发后孙继生积极退赃,确有悔罪表现,依法可对其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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