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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销赃一条龙 耕牛盗窃团伙受审
作者:冯云虎 张敏祝   发布时间:2009-10-30 15:06:12


    一个由邓州、淅川、内乡组成的盗销耕牛一条龙的犯罪团伙,在一年的时间内竟然连续盗窃作案48起,盗窃耕牛79头,涉案价值高达291670元,10月28日,河南省南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王生武、王新伟、龚志良、陶泽敏、张守来、侯新朝、孙培国七人,在2007年10月底至2008年12月初,采用多种手段,于夜晚或凌晨分别窜至邓州、内乡附近乡镇农户家盗窃耕牛。在一年时间里共计作案48起,盗窃耕牛79头,涉案金额高达291670元。所盗耕牛分别由海金秋、王木、陈红英、丁彦峰(另案处理)收购。

    南阳市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王生武、王新伟、龚志良、陶泽敏、张守来、侯新朝、孙培国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秘密手段,伙同他人窃取公民合法财产,其中被告人王生武、王新伟、龚志良、陶泽民、张守来盗窃数额特别巨大,被告人侯新朝、孙培国盗窃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有关规定,构成盗窃罪,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其刑事责任;被告人海金秋、王木、陈红英明知是犯罪所得的赃物而予以收购,其行为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其的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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