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勐腊教育局原主管基建副局长受贿16万获刑10年
作者:陈芳   发布时间:2009-11-14 09:32:58


    近日,云南省勐腊县人民法院对原勐腊县教育局副局长王忠顺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宣判,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王忠顺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30000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至2009年,被告人王忠顺在任勐腊县教育局副局长期间,利用其分管、负责教育局基建工作职务便利,分6次共非法收受承建工程的4名建筑商现金16万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因案发后被告人王忠顺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并积极退赔赃款,依法可予以从轻处罚。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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