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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疏忽大意 婴儿被连摔两次死亡
作者:容 骅 蔡梦婕   发布时间:2009-11-16 13:43:28


    广西南宁市一保姆在为雇主带小孩期间,致一名五个月大的婴儿死亡。2009年11月12日上午,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该起保姆过失致婴儿死亡案,并择日宣判。

    2008年3月30日,被告人钟青青在胡某住处照顾其女儿思雨时疏忽大意,抱着思雨从床上跌落,站起来走动时再次摔倒,致使思雨的后脑重重摔在房间的墙边的旅行袋上。由于思雨大哭不止,钟青青便不停摇晃直至思雨停止哭声、脸色发白、手脚发软后才通知家人送至医院治疗。

    4月18日,思雨因外伤性硬膜外和硬膜下出血伴脑挫伤后导致脑功能障碍进而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引起死亡。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钟青青疏忽大意,过失致人死亡,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构成故意过失致人死亡罪。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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