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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邦快递后付费制被骗子利用 一从犯获刑6年
作者:章伟聪 发布时间:2009-11-17 15:39:41
以联邦快递代理公司的名义,用低价运费作诱饵,吸引快递中介公司委托其向国外运输货物,收取运费牟利,在将货物交由联邦快递运输后,利用联邦快递“后付费”的结算方式,在临近运费结算时逃匿。被告人唐小平在明知的情况下受人指使参与诈骗,近日被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法院以合同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并处罚金二万五千元。 去年9月至今年1月,陈源花伙同郭桂兰等人(均另案处理)先后冒用多家公司的名义与联邦快递(中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签订国际出口及国内限时服务结算协议书,并开设多个运输账户,在义乌等地以低价运费收取运输货物后交由联邦快递运输,然后以上述手法逃避联邦快递运费。 被告人唐小平在明知的情况下,接受陈源花等人的授意,先后使用岳镇、曹雷、曹纯等化名,在本市新虹桥广场和漕宝路、曹杨路等处租赁办公场所,通过陈源花等人冒名开设的多个运输账户,委托联邦快递运输货物35单,在临近运费结算日时搬离上述办公地点,共计逃避应付运费24万余元。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唐小平等人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在市场交易中以合同手段骗取他人的劳动和有偿服务,其行为的实质与骗取他人的金钱无异,应以合同诈骗罪论处。综合考虑唐小平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属于从犯,以及到案后交代态度较好等情况,法庭作出以上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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