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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催讨3万元赌债 一福建男子命丧“赌场”
作者:郑和兴 张卿是   发布时间:2009-11-18 09:25:00


    开设赌场,并雇用马仔在赌场中看场子,并且借钱给意犹未尽的赌徒们,11月16日,福建省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政和县公开宣判一起开设赌场、并在追讨赌债过程中致人死亡的团伙犯罪案件。

    法院分别以故意伤害罪、开设赌场罪判处被告人周祖龙、汤文铭等5人有期徒刑11年至14年6个月,并处罚金,附加剥夺政治权利;被告人马金生因非法拘禁罪、开设赌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其他3名构成非法拘禁罪的被告人得到有期徒刑3年并宣告缓刑。

    2008年5月底至6月初,被告人周祖龙伙同他人在福建省政和县的深度坑村等地开设赌场,2008年底,在被告人周祖龙、刘权春分别担保下,林某共向阮某借款3万元用于赌博,后林某一直没有还钱,阮则多次向周、刘催款,刘权春还因此写了一张2万元的欠条给阮。

    今年2月13日上午,周祖龙得知林某在家后,遂纠集被告人刘权春、宋宝剑、张志敏、陈金明、刘平、宋旭东、马金生、汤文铭一起去要钱。16时许,被告人驾驶两辆小车到林的家中,因林没钱,便将林挟持上车。林被抓上车后身体横趴在第三排座位上,因其仍在挣扎,刘权春和汤文铭则分别将林的双脚按压在活动背椅下,欲押往福建省周宁县。途中,被告人发现林某死亡,送往政和县医院抢救,得知被害人死亡后,刘权春等人当即逃跑。案发后除被告人汤文铭于次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外,其他被告人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被害人经法医鉴定系因颈部受压引起机械性窒息死亡。

    此外,2008年5月底至6月初,被告人周祖龙伙同他人在政和县镇前镇深度坑村、王山里村、郢地村等地开设赌场,并以每天100元雇请马金生、汤文铭、刘权春等人在赌场中帮忙管理、看场、望风,共获利8万元,周分得5000元。

    本案在审理期间,各被告人及其亲属共赔偿受害人亲属30万元。受害人亲属向法院出具谅解书,请求对各被告人从轻处罚。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周祖龙为向被害林某索要赌债,纠集汤文铭等8人对其非法拘禁,并在拘禁过程中使用暴力致其死亡,各被告人分别构成故意伤害罪和非法拘禁罪;被告人周祖龙以营利为目的,非法开设赌场,被告人汤文铭、刘权春、马金生受周雇佣参与赌场管理,均又构成开设赌场罪。法院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结合各被告人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认罪表现和受害人亲属谅解情况,作出前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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