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安徽利辛一村官贪吃低保被判刑
作者:利文   发布时间:2009-11-30 16:30:17


    最低生活保障补助是国家实施的一项惠民政策。作为农村基层干部,应该把这“救命款”,发放到符合条件的农民手中,然而利辛县刘家集乡的“村官”陆某某,却采取欺骗手段冒领侵吞。利辛县检察院以被告人陆某某犯贪污罪提起公诉,近日,该县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二年。

  53岁的陆某某,家住利辛县刘家集乡陆小营村,2005年至2008年3月任该村村委会委员兼文书期间,负责办理该村村民最低生活保障补助工作。 2007年上半年,陆某某为了达到骗取国家低保金的目的,使用本村村民王某某、陆某某等3户的户口簿及照片上报办理了低保手续,并长期控制这3户村民的低保储蓄卡,于2007年至2009年3月冒领该3户的低保金16720元,占为己有。案发后,陆某某将所得赃款全部退至王某某等3户。

  鉴于被告人在案发后退出全部赃款,并能投案自首,具有法定从轻处罚情节,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正义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