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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奉化倒楼事件施工方直接负责人被逮捕
作者:曾祥生   发布时间:2009-11-30 16:40:40


    今年9月5日奉化倒楼事件中的倒塌楼房施工直接负责人徐振平因涉嫌工程重大安全事故罪于11月26日被浙江省奉化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

  今年9月5日凌晨2点半,奉化市锦屏街道西溪路一幢居民楼发生了坍塌。刹那间,6层高的居民楼消失了半边。幸运的是,相关部门处置及时,居民全部撤离,没造成人员伤亡。事发后第二天,倒塌楼房中的10户居民全部搬了新家。奉化市政府成立了事故处置工作组,并委托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对倒塌楼房进行技术鉴定。

  经杭州市房屋安全鉴定所鉴定,认为房屋倒塌是因为施工质量差。具体表现为:倒塌房屋砌筑砂浆粉化后强度接近零,砌筑方式不规范,墙体断砖较多,砖强度等级低,导致墙体承载力严重不足;钢筋混凝土构件中混凝土离析,蜂窝麻面,导致混凝土强度低;块石基础为干砌,不符合原设计要求。另外,地基长期浸泡水中,促使地基承载力不足,底层南处纵墙少量拆改使房屋整体性降低,也是造成房屋倒塌的原因。

  除施工方负事故主要责任之外,开发商也要承担一定经济责任,有两名业主将开发商——奉化市大桥城建综合开发有限公司告上了法庭,索赔89万元。目前,事件受灾群众的房屋赔偿事宜正通过法律途径进行。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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