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刑事 【浏览字号:小 中 大】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重庆一男子因失恋毒杀女友全家 一审获死缓
作者:银雪 杨君相 陈胜友   发布时间:2009-12-17 16:12:07


    同居期间因女方要求分手,男方负气投毒致其全家3人中毒,1人死亡。记者15日从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获悉,该院公开宣判该起因恋爱纠纷引起的故意杀人案件,被告人叶兴勇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据介绍,今年36岁的叶兴勇,家住重庆市武隆县和顺乡。1998年年初,叶兴勇经他人介绍与唐莉恋爱,并搬到其家居住。而唐莉在1995年其丈夫死后,一直与儿子余强及其父母同住。

  1999年下半年,唐莉与叶兴勇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唐莉要求叶兴勇离开唐家。叶兴勇在托人说和后仍被唐莉拒绝后,产生了杀人恶念。

  1999年12月9日晚,叶兴勇从唐莉家屋后搭木梯进入其厨房,将毒鼠强投入辣椒罐内。次日早上,唐莉全家食用含有毒鼠强的辣椒鱼腥草(俗称折耳根)后,唐莉5岁儿子余强死亡、母亲重伤,唐莉与其父中毒。

  法院审理后认为,叶兴勇采用投毒手段故意杀人,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其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但该案系恋爱纠纷引发,且叶兴勇归案后认罪态度好、有悔罪表现,可对叶兴勇判处死刑不立即执行,法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中新网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