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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山一村民泄私愤致两死一伤被执行死刑
作者:常鸣 发布时间:2010-01-13 09:52:55
今天上午,遵照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将故意杀人犯、非法持有枪支犯丁启润等一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验明正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今年57岁的丁启润是北京市房山区某村农民,此前他的人生有10余年的岁月是在监狱中度过的。1978年7月他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1995年3月又因犯放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据丁启润自己说,他一直不满意村里的管理,和几名村干部也结了仇。究竟是什么事情让丁启润如此仇恨对方,以致起意杀人呢?丁启润说,村干部王某某不让他种树苗;杨某某因为他是低保户,不让他养狗;郭某某弄坏过他的三轮车,还少发过他一桶油。 2008年5月28日5时许,丁启润携带非法持有的双管猎枪及尖刀等作案工具,来到王某某家养殖场内,持枪先后向王某某和其妻李某某射击,并用尖刀猛刺李某某,将二人杀害。之后丁启润又欲持枪杀害村干部郭某某,郭某某将猎枪夺下,丁启润用尖刀将郭某某的妻子翁某某刺成重伤。 一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判处丁启润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丁犯上诉后,北京市高院终审维持原判,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死刑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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