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页位置:首页> 案件> 反腐 【浏览字号: 打印预览】【打印 我要纠错
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受贿2226万被执行死刑
作者:赵华   发布时间:2010-01-15 14:00:13


    1月15日,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执行的命令,对巫山县交通局原局长晏大彬依法执行死刑。

    被告人晏大彬于2001年10月起担任巫山县交通局局长,同时兼任巫山县长江公路大桥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兼建设办公室主任。2001年至2008年初,晏大彬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周松等17人的贿赂款折合人民币2226万元。

    重庆二中院一审以受贿罪判处被告人晏大彬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受贿所得赃款予以追缴上缴国库。被告人晏大彬不服,提起上诉。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终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近日,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了对晏大彬的死刑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章程 | 入会申请 | 广告报价 | 法律声明 | 投稿信箱
版权所有©2013 法律资讯网 All rights reserved.
京ICP证08027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