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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免除债务600余万
杭州余杭区原副区长陈海群案一审开庭
作者:刘波   发布时间:2010-01-19 16:09:53


    1月14日,由浙江省杭州市检察院侦查终结,交由杭州市拱墅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杭州市余杭区原副区长陈海群涉嫌滥用职权、受贿案,在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公开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陈海群利用担任余杭区农业局局长、余杭区农业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长的职务之便,在转让区农业局下属企业过程中,在未进行资产评估的情况下将国有资产进行转让,而后又以剥离债权债务为名,为受让方杭州某运输公司免除债务668.33万元,造成国家资产巨大损失。 

  陈海群自2002年4月至2009年春节期间,还利用担任余杭市仓前镇党委书记、余杭区农业局局长、余杭区政府副区长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他人贿赂20余万元。检察机关认为,陈海群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滥用职权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杭州市拱墅区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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