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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牛吃油菜残杀十岁孩童 凶犯潜逃十载被判极刑
作者:施芳群 镇聪   发布时间:2010-01-26 15:49:43


    日前,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牛吃油菜引发十岁孩童惨遭杀害的血案,依法判处被告人冉某死刑。

    被告人冉某与被害人小西(化名,10岁)同系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人。1999年11月20日上午,年仅十岁的小西照看的牛吃了被告人冉某家地里的油菜,为此,冉妻与小西之父发生争吵。当日傍晚,冉某回家得知此事后,持一尖刀到小西家理论,并与小西之父发生打斗,将其刺伤,冉某同时受伤。其后,小西家人及冉某等人先后到组长周某家评理。在从周某家返回途中,当冉某行至村民代某家坝子时遇见小西,冉某认为当天的纠纷系小西引起,同时担心小西以后报复自己,遂持尖刀朝小西胸部猛刺一刀,致小西当场死亡。经法医鉴定,小西系被锐器将肝刺破出血致失血性休克死亡。冉某作案后外逃,于2009年5月26日在新疆库尔勒市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案发后,冉某的亲属代为赔偿了被害人小西安葬费1850元及小西之父的医疗费2500元。

    重庆四中院审理认为,被告人冉某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应当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冉某对一个年仅十岁手无寸铁的孩童实施杀害行为,罪大恶极。据此,肺炎依法判决被告人冉某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本案已宣判,被告人冉某表示不上诉,愿意认罪伏法。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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