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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怀远县城关镇原书记镇长受贿同日受审
作者:罗晓敏 江海兰   发布时间:2010-01-29 16:09:39


    1月27日,安徽省蚌埠市龙子湖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了原安徽省怀远县城关镇党委副书记、镇长孙雷受贿案。同日上午11时该院又公开开庭审理了原该镇党委书记刘爱国受贿案。上百名群众旁听了两案庭审。

  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孙雷、刘爱国在担任怀远县乡镇党政领导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其中孙雷收受怀远县荆涂建筑安装公司裴某某、怀远县荆淮房地产开发公司常某某的现金共计21.5万元,刘爱国收受上述公司裴某某、常某某现金共计30万元,均应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法庭上,公诉机关出示了指控证据,被告人孙雷及辩护人对孙雷收受钱款的数额提出异议。被告人刘爱国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不持异议,并自愿认罪,其辩护人就量刑情节为其进行了辩护。

  在庭审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孙雷承认自己有受贿行为;被告人刘爱国真诚悔过,向法庭陈述了其由于经不住金钱诱惑,从一个恪尽职守、廉洁自律的领导干部,沦落为一名丧失党性原则、触犯党纪国法的被告人的演变过程。

  法庭宣布该两起案件将择期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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