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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阳“6.21”爆炸事故涉案六名公安干警受审
作者:陈爱艳 发布时间:2010-02-01 16:08:18
1月29日,安徽省凤阳“6.21”爆炸事故涉案六名公安干警在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法院开庭受审。
公诉机关指控,在凤阳县涉爆单位申购炸药和使用炸药的过程中,六名被告人在现场勘查、现场监炮工作上,未认真履行对民爆物品使用的监管职责,严重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导致大量炸药失去监控,被非法存储,引发“6.21”特大爆炸事故,造成17人死亡,42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达1600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六名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玩忽职守罪。 此案,南谯区法院正在进一步审理中,将择日宣判。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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