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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业公司原副经理利用职务便利诈骗食盐商141万
作者:刘德华 黄旭丽 廖文凯 发布时间:2010-02-10 14:54:16
利用担任盐业公司副经理的职务便利,诈骗食盐经营户现金140余万元,潜逃后又投案自首。日前,四川省仁寿县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了涉嫌诈骗的犯罪嫌疑人钟智强。
2009年11月28日至12月4日,钟智强利用担任四川省盐业总公司仁寿支公司副经理和负责仁寿县富加、禾加两镇食盐片区的职务之便,谎称可以拿到低于公司批发价的食盐,并以与盐业公司领导疏通关系,需要“介绍费”和“广告费”为借口,收取多名食盐经营户的预付食盐款和“关系费”、“广告费”280余万元,然后采取少发食盐或不发食盐的方式,骗取食盐经营户现金141万元后潜逃。除公安机关追回被骗款50余万元外,其余被骗款项被钟智强挥霍,致使食盐经营户和盐业公司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来源: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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