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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岁保安冒充公安局副局长骗财骗色获刑1年半
作者:文/范静 图/李钦鹏 发布时间:2010-02-23 10:15:04
40岁的保安裴文生冒充公安分局副局长,以帮助捞人等理由招摇撞骗。日前,被告人裴文生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以招摇撞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2009年3月11日,被告人裴文生化名张敏,虚构其系北京市公安局朝分局指导员、副局长的身份,以能够帮助被害人杨联联释放因涉嫌犯罪被羁押的男朋友为由,在海淀区二里庄龙逸宾馆客房内,骗取被害人杨女士与其发生性关系。 2009年7月至8月间,被告人裴文生化名张敏,虚构其系北京市公安局朝阳分局副局长的身份,以交朋友借住为由,在朝阳区双花园西里,骗取被害人王女士与其同居并发生性关系。 2009年8月31日,被告人裴文生被群众扭送至公安机关。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裴文生冒充人民警察招摇撞骗,其行为已构成招摇撞骗罪法院依法对其从重处罚。鉴于被告人裴文生认罪态度较好,法院对其酌予从轻处罚。最后,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未明确表示是否上诉。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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