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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首宗涉外特大贩毒案宣判 外籍主犯获死刑
作者:唐红杰 杜新春   发布时间:2010-03-10 16:00:04


    昨日,东莞市首宗涉外特大贩毒案二审宣判,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组成合议庭,在东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对该案10名案犯进行二审宣判。据了解,本判决为终审判决,维持了一审原判,外籍主犯罗伯特仍获死刑,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吴某军等3人被判处死缓,其余6名案犯分别被判5到15年不等的刑期。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二审审理查明,2007年7月,张某香在广州市白云区大陂村租了一间房,和尼日利亚籍男子罗伯特同居。2008年春节过后,张某香知道罗伯特贩卖毒品,又租了隔壁房间作为毒品交易场所。

  从2008年2月至4月间,罗伯特、张某香共同贩卖海洛因给下家吴某军、吴某魏、蒋某志等人共5978.1克。2008年4月份,公安人员根据线索将涉案10人抓获,并在蒋某志、吴某军处缴获枪支弹药。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认为,罗伯特、张某香、吴某军、吴某魏、蒋某志等10人贩卖毒品海洛因,数量大,其行为均已构成贩卖毒品罪,贩卖毒品海洛因近6000克,数量大,应予严惩。据此,法院依照法律作出上述判决。(来源:广州日报)



来源: 中新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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