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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菜里放蟑螂索财 3人团伙涉嫌多次敲诈被诉
作者:赵志雪 崔光同 发布时间:2010-03-29 16:53:56
因多次找茬敲诈潘家园附近小商铺,本网今天获悉,3人小团伙因涉嫌敲诈勒索罪被公诉至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 检察院在起诉中指控称,2009年1月至5月间,冯林豹伙同于涛、许某旸在朝阳区潘家园、松榆里一带的烟店、小吃店、串吧、网吧等小商铺内,采用语言威胁的方式所要钱财,涉案金额8500元。 2009年3月的一天晚21时许,冯林豹伙同于涛、许某旸在朝阳区松榆里“松榆里小吃店”内就餐时,将事先准备好的蟑螂放入饭菜内,并以饭菜不干净需要看病为名,采用语言威胁的方式,向小吃店负责人索要人民币2000元。事后,冯林豹又以没钱为由,向该店负责人索要300元。 2009年4月,冯林豹在潘家园“冰城串吧”内,以自己吃饭时遗失手机为名,采用语言威胁的方式,向串吧负责人索要1200元。事后,冯林豹又先后两次到该串吧所要钱财,其中一次竟称自己手下违法犯罪需要逃匿,所要500元。后冯林豹等3人被查获归案。 据悉,3人中两名“90后”,许某旸最小,1991年出生,2007年1月被行政拘留5日,2008年10月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9个月;最大的冯林豹也年仅22岁。另外,于涛在2007年7月因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拘役4个月,缓刑6个月;2008年6月再次因寻衅滋事行为被行政拘留5日。 检察机关认为,冯林豹、于涛、许某旸无视国法,为牟取私利,采用语言威胁的手段索要公民钱款,数额较大,应当以敲诈勒索罪追究行驶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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