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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建瓯一村支书借公路硬化和修桥受贿被批捕
作者:李诗灿 周腾辉 许静 发布时间:2010-04-15 15:25:22
“要致富,先修路。”修路是关系国计民生的大事,更是农民脱贫致富的关键所在,但一些人却借此敛财。近日,福建省建瓯市检察院以受贿罪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原建瓯市川石乡川石村村支书郑步江。
郑步江自高中毕业后,在家务农经商,1997年开始担任川石村出纳兼团支部书记,后又任川石乡出纳、支委、支部副书记,直至2004年担任川石村支部书记至今。 随着“村村通”、村道路面硬化等工程的开展,郑步江认为“自富”的大好时机来了。于是,他放出话来说,要修路可以,但要先过他这关。2008年端午节的前两天,范某为能在拿到川石北大桥的建筑工程,将3000元送到郑步江手中。尝到甜头的郑步江,从此一发不可收拾。从2008年至2010年1月,他利用协助政府管理公路硬化和桥梁建设工作等职务之便,以帮助催收工程款项、协调与村民的矛盾等为包工头提供便利条件,先后收受川石北大桥包工头范某、潘某钱财73000元。此外,还收受川石至墩阳公路硬化工程的包工头张某11000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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