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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一村民酒后点蜡烛烧毁12户房屋被判刑
作者:李继民   发布时间:2010-06-17 11:39:19


    6月17日,因酒后点蜡烛睡觉酿成一场特大火灾,导致周边十二户村民房屋被烧毁的被告人邓一明被湖南省会同县人民法院以失火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现年34岁的邓一明系会同县高椅乡邓家村人。2009年9月23日晚上8时许,邓到一朋友家喝完酒后回家,因当时停电,就将蜡烛点燃,放在一个塑料瓶的瓶口上,后将该瓶子放置在一沙发上。因当时喝多了酒,邓在迷迷糊糊的醉酒状态中熟睡而没有及时将蜡烛熄灭,导致蜡烛将沙发引燃,随后火势迅速蔓延。因火势过大,周边房屋密集且全部为木质结构,火势得不到有效的控制,造成高椅乡邓家村十二户村民的房屋和基本生活资料全部被烧毁。经会同县价格认证中心鉴定,邓某失火烧毁的财物价值人民币300390元。



来源: 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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