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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上发布虚假火车票转让信息 骗人钱财领刑罚
作者:蒋人进   发布时间:2010-06-22 15:44:36


    6月22日,湖南省洪江市人民法院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孟春银拘役六个月,并处罚金五千元。

    今年1月23日至2月2日,被告人孟春银先后伙同罗翠花、蒋绍斌利用春节期间火车票紧张的情况,通过在互联网上发布虚假的火车票转让信息,在与被害人电话联系取得其信任后,继而以转让火车票需先收取转让手续费和车票价款后才交付车票为由,要求被害人将火车票转让手续费和车票价款存入其指定的银行账户,先后八次骗取被害人姚某、王某、韩某、张某等八人人民币3380元。

    今年2月4日18时许,被告人孟春银等人在辰溪县华韵宾馆306房间内企图在互联网上继续骗取他人钱财时,被怀化铁路公安民警抓获。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被告人孟春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的方法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构成诈骗罪。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孟春银犯诈骗罪的罪名成立。鉴于被告人孟春银认罪态度较好,可酌情从轻处罚。据此,依法对其作出上述判决。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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