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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桥大学毕业生"骗财骗色 遭女网友举报领刑二年
作者:程进飞 吴晶    发布时间:2010-06-25 15:07:16


    毕某通过网络聊天结识了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的“江枫”,毕某在与“江枫”交朋友期间先后被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1500元。日前,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审结这起案件。

    2009年3月,被告人叶某通过网络QQ聊天结识毕某,叶某自称“江枫”,上海人,英国剑桥大学毕业,在国贸作程序开发。后叶某与毕某以恋人关系交往。期间,被告人叶某伪造身份证明,以没发工资、资金周转不开为由,先后从被害人毕某处骗取财物共计人民币11500元。同年8月20日被害人毕某向警方报案,被告人叶某被大兴分局抓获归案。

    被告人叶某在与被害人毕某交往期间,还与网友赵某保持两性关系,并多次以信用卡不能使用为由,先后从被害人赵某处骗取现金15000元及戒指一枚(经鉴定价值人民币478元)。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叶某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提出异议和辩解,称其只拿毕某不超过5000元,也只拿赵某2000元,而且是她还我的钱。

    大兴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叶某无视国法,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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