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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中院受理大兴第三起“灭门”惨案
作者:李佳   发布时间:2010-07-02 13:39:10


    据本网7月2日上午从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获悉,曾轰动京城的大兴“灭门”惨案第三起案件已于近日被该院受理。被告人张伟因琐事将朋友申某杀害,后张伟唯恐罪行败露,又将自己的女友及申某的家人残忍杀害。

    据检察机关指控,被告人张伟于2009年12月31日晚21时许,在大兴区旧宫镇其暂住处,因琐事和申某发生口角,张伟持尖刀猛刺申某颈部及躯干部数刀,因伤及颈动脉、心脏、右肺及肝脏,致申某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张伟唯恐罪行败露,又持尖刀猛刺在现场其的女友张某躯干部位数刀,因伤及心脏及左肺,致张某性失血性休克死亡。张伟为杀人灭口,随即驾车至大兴区旧宫镇申某的暂住处,骗开房门,持刀先后猛刺申某的父亲、母亲以及怀孕7个月的妻子躯干部、胸部等部位数刀,导致三人死亡。被告人张伟作案后被当场抓获。

    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张伟无视国法,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五人死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后果特别严重,社会危害性极大,应当以故意杀人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一中院将择日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来源: 光明网-法院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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